一个人在一生当中可以领取多次失业金待遇,并非说自己享遭到了一次失业金的待遇,就不可以够享受第二次,由于失业是不受职员个人控制的。只须拥有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可以二次或者多次领取的,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两者有哪些联系?
1、领了失业保险金还能领失业补助金么?
二者的受益对象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员的基本生活成本,是对失业职员在失业期间失去薪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补助金是一项阶段性、为特定失业职员发放补助的政策,主如果发挥失业保险规范“社会稳定器”用途,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兜住特殊时期民生底线。
二者的领取条件不同
失业保险金需要职员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劳动合同到期所在单位再不续签的。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主要为:
1.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职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职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职员是指参保交费不足1年或参保交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职员。
2.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由于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那样失业基金都会替你缴纳社保成本的,也就是失业金会缴纳这个养老保险和医保的成本,那样既然有失业金给你扣缴养老保险和医保的成本了,所以你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就没有这个社保的补贴政策这一说。
2、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的计算是按交费年限1至4年,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1个月;交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越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注: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薪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以江门为例现在最低薪资标准为1550元/月,失业保险金为1550*90%=13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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